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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监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1年一季度全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有关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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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30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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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大字体 省安监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1年一季度全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有关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1年一季度全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有关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三[2011]9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认真开展烟花爆竹企业转包分包专项治理工作。各地要按照《湖北省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转包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鄂安监发[2011]117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治理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会同工商等有关部门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烟花爆竹企业违法违规转包分包、在同一工房内进行两个或多个涉药危险工序作业、超范围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产品和超许可期限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切实加强烟花爆竹企业日常监管工作。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尤其是要加强涉药工序和机械设备检修作业管理,坚决杜绝在同一工房进行两个或多个涉药危险工序等“三超一改”的违规行为。 三、严格执行高温停产有关规定。夏季高温雷雨季节即将临近,各级安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季节的停产规定,并利用高温停产期间做好企业改造提升工作。 请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至县级安监部门和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 二0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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