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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安监局部署开展烟花爆竹督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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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30 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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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2012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12月6日,山东省安监局印发《关于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督查活动的通知》(鲁安监发【2011】175号),确定自2011年12月8日起至2012年1月22日,在全省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督查活动。

督查重点:一是各级安监部门部署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二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三是生产企业的成品库、原材料库、中转库和危险有药工房是否存在超人员、超药量问题;有无超范围、突击生产和擅自改变工房(库房)用途以及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违章违规行为。四是批发企业储存仓库储存的产品是否按照规定分类、分级、分库存放,有无超量存放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产品流向登记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有无购销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或者含有违禁药物的烟花爆竹产品问题。五是零售经营网点布设是否科学合理;零售业户是否具备安全经营条件;零售点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是否超量;农村集市和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有无集中和连片问题;消防器材和警示标识是否完备;是否销售非法制贩的烟花爆竹产品和禁止零售的产品品种;是否符合一证一点、专店或专柜销售,两个零售点之间安全间距不少于50米规定等。六是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制贩烟花爆竹工作情况。

此次检查在各市自查的基础,省安监局组成5个督查组对全省17市逐一进行督查,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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