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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到过期牛肉顾客获10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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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7 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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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来自海宁的姚先生在市区一家大型超市购买道过期牛肉,他从该超市拿到了过期牛肉价格10倍的赔偿金。 3月1日下午1点多,姚先生到该超市去购买牛肉,亲戚婚礼上要用。他购买了牛后腿、板腱等,总价476.83元。第二天,他拆开其中一包烧来吃。可是没过多久就发现不对劲,其中有3包生产日期是1月15日,一包牛后腿的生产日期是1月10日。这些牛肉的保质期都是45天,从1月15日至3月1日,保质期差不多到了,另外一包则已过期。 超市在销售过期食品?姚先生不放心,又专门赶到这家超市去了解情况,竟然发现超市还在销售这种食品,一共有5包,生产日期均是1月15日。从超市出来后,姚先生立即拨打了晚报热线以及12315投诉。他表示,超市方面一定要给个说法,道歉、撤柜、赔偿。 前天下午,记者与姚先生来到该超市了解情况,果然看到货架上放的几包牛肉的生产日期均是1月15日。十几分钟后,市工商局经开分局塘汇工商巡查大队大队长陈敏等人也赶到超市。当陈敏、姚先生等人将此事告知超市工作人员时,他们这才反应过来。 对于超市出售过期牛肉的事情,超市方并不回避,一名姓潘的经理赶来向姚先生道歉。姚先生提出,超市应给他过期牛肉10倍的赔偿金,潘经理表示同意。 那么,为什么食品已过期,超市还在对外销售呢?对此,潘经理解释,实际上3月1日下午,超市方面就已将这批牛肉撤柜了,可是,一名新员工却又将这批牛肉拿出来放在了货架上。“这名员工才来一个星期,不过不能完全怪她,我们会引以为戒。”(来源:南湖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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