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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源未开封果汁惊现黑色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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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7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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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几天在超市买了两瓶汇源果汁,发现其中一瓶内有一条两厘米长、布满霉斑的黑色异物。”2010年11月26日,维权网接到安徽合肥消费者邵女士的维权请求,称其所购买的果汁内发现异物后,与北京汇源饮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源”)联系,对方仅表示可以到经销商处换一瓶,并无任何解释。   据邵女士介绍,半个月前,她在当地一个家名为“日之惠”的超市购买了两瓶汇源真鲜橙果汁,生产日期为2009年12月10日,保质期到2010年12月10日。当晚,邵女士三岁的宝宝喝了其中一瓶果汁,第二天早上有轻微腹泻症状。于是,邵女士检查另一瓶果汁,竟发现其中漂浮着一条两厘米长、布满霉斑的黑色不明物体。对此,邵女士非常震惊,像汇源这样的大品牌的果汁难道也难以保证质量?   邵女士发现异物后,马上按照饮料瓶身标注的电话与汇源公司售后客服联系,工作人员待邵女士叙述事件经过后,将电话转到相关部门,邵女士重新叙述情况后,该工作人员表示相关人员会尽快与邵女士联系。大约半小时后,一个归属地为合肥的电话号码拨打进来,待邵女士叙述情况后,对方表示可以到经销商那里换一瓶,并说该厂家对于这种情况都是这样处理的,若是消费者要求换两瓶,他们都办不到。对此,邵女士表示难以接受。“当我询问对方为什么果汁里会出现黑色异物的时候,对方竟称可能是检查人员没看到。”邵女士气愤地说。   对于汇源厂家处理问题的态度,邵女士非常不满意。“无论是工作上的失误或是其他原因,厂家都应该给我们消费者一个合理解释,而不应该以这种草草了事的方式敷衍我们。”邵女士表示,无论是她拨打客服还是后来与她联系的工作人员,连最起码的道歉都没有。以后她再也不会购买汇源产品了。   近两年,有关大品牌食品公司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新闻比比皆是,对于像邵女士这样的消费者在遇到大公司时,要进行维权,无疑处于弱势地位。   维权网咨询有关专家,其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在购得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由此可见,汇源公司对此事件的处理方法并不得当。   随后,编辑致电汇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需要核实情况后联系该消费者。截至编辑发稿前,此事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本网将继续关注此2进展。(来源: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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