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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消费者购买菜煎饼吃后中毒获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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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7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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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在蒙阴县一超市四楼美食城的菜煎饼摊位,购买了一个菜煎饼,由于经营者的失误错把亚硝酸钠当成盐,致使消费者中毒住院治疗,消费者的病还没有治好,经营者就偷着办理了出院手续,找到经营者要求相应补偿遭拒,令王女士火冒三丈,认为自己住院花钱且受罪,经营者应负全部责任,给自己一个交代,请求工商部门调解解决。
蒙阴县蒙城所的执法人员接到指令后,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经调查了解情况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之规定,经调解,由被诉方向王女士一次性支付误工补贴、陪护费、营养费及后续医疗费用,共计现金叁仟元。王女士对此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山东消费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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