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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购6袋开心果均过期 超市支付10倍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27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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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于8月18日,消费者邱先生从南县某大型超市购买了6袋开心果,回家后发现均已过期,遂向江西省定南县工商局投诉。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刻陪同邱先生赶到超市处理此事。超市管理人员在事实面前承认了自己工作失误,并向消费者赔礼道歉。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条例,超市支付了邱先生金,并对过期的开心果当场予以销毁。案件处理完毕后,执法人员对超市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来源:赣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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