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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部分海产品浸泡液被检亚硝酸盐超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28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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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工商部门近日对上市海产品的抽检结果显示,有4个品种的海产品亚硝酸盐或甲醛含量超标,并当场责令下架暂停销售。

随着天气变化,个别经营者为保持海产品的新鲜度,用含有亚硝酸盐或甲醛的浸泡液浸泡海产品,导致这些海产品中的化学物质超标,影响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在济南市一家超市,工商执法人员对正在销售的海产品浸泡液进行快速定性检测后发现,其中1个批次明虾的浸泡液中亚硝酸盐超标。在另一家超市,执法人员对销售的海蛎肉浸泡液和“鱼翅丝”检测后,同样发现其中含有含量超标的亚硝酸盐和甲醛。

济南市工商局直属分局副局长刘建华介绍,此次共对3家市场、4家超市销售的海产品进行了抽检,分别抽取了9个品种、11个批次的海产品及浸泡液。经检测,有4个品种的海产品被检出亚硝酸盐或甲醛含量超标,并当场责令其撤柜下架,暂停销售。济南工商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对加工和销售含有超标残留的商贩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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