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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蛋糕搅黄生日宴,蛋糕店承诺十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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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7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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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119元买生日蛋糕,竟是商家30天前生产的过期蛋糕,一场生日宴会被“搅黄”。昨日获悉,经工商人员调解,蛋糕店10倍赔偿消费者。
19日是卢风生日,他特到万松园航空侧路皇冠蛋糕店购买一盒生日蛋糕,价格119元。晚上,一家人高兴地为其庆祝,可是在蛋糕吃了一大半时,卢先生的妻子突然发现,蛋糕盒内有一不干胶标签,上面显示蛋糕生产日期是2011年4月19日,保质期2天。这意味着,该蛋糕已过期1个月。
卢先生一家人顿时没了心情。次日,卢先生向江汉区万松工商所投诉。
调查发现,标签显示蛋糕确实已过期。蛋糕店负责人解释称:因工作人员失误,错打了生产日期。经协调,商家愿意按蛋糕价格10倍赔偿卢先生1190元,另赔付其误工费、路费310元,并向卢先生道歉。(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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