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乌鲁木齐:打包式公厕多半兼作小卖部销售食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4-09 06:11
人浏览

在新疆人才市场旁的一处打包式公厕前,行人和小学生在买东西。


“目前首府53座打包式公厕一半以上都兼作了小商店。”6月27日,乌鲁木齐市废弃物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在抽查首府乌鲁木齐打包式公厕时说。

27日,记者在南湖广场对面新疆人才市场旁一座打包式公厕前看到,管理间摆放着饮料、面包、麻花、酸奶和一个冰柜。13时40分左右,放学的市75小学学生一群一群地趴在冰柜边,手里拿着钱准备买冰棍。而公厕一侧的蹲位间不时有人进去方便。

当日,对首府打包式公厕进行抽查的市废弃物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食品卫生法明确规定,出售食品的场所与公厕的距离要远于20米,但是在检查中他们发现,一些公厕和出售食品的地点距离不足5米。他们对于抽查中发现卖食品的打包式公厕,当场下发了停业整顿通知书。他说,下周开始还将对首府打包式公厕进行大检查,如发现继续卖食品的打包式公厕将取缔。

“除卖食品外,首府打包式公厕大部分蹲位不整洁、粪便收集容器不按时报修或更换,要么就是保洁工具随意摆放。”该负责人说,这些都违反了《公厕管理暂行办法》。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