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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不得使用周转桶装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4-13 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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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采购来源不明和周转桶装植物油以及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风险原料,将受到严惩。27日记者获悉,青岛即将进入食物中毒高发期,食品药品监管局自6月至10月底,对全市辖区内的所有大、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开展专项整治。

  这次检查,将重点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情况、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加工场所及过程卫生情况、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把农村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点监管目标,加大对农村学校食堂的指导和检查力度,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加强采购管理,推进“阳光食品工程”进校园。严把食品采购关,积极参加政府“阳光食品工程”平台采购食品原料,明确要求对于米、面、油、肉、调味品、盐、蔬菜等大宗食品相对定点采购,不得采购散装的调味品,不得采购来源不明和周转桶装植物油以及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风险原料。重点检查有无来源不明的禽畜肉制品、食用油脂、散装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等。建立验收台账,严格入库检查,杜绝不合格食品及食品原料流入学校食堂。

  教育学生不购买不合格食品,不吃周边卫生不洁食品。对没有食堂的学校,要加强学生午餐管理,学校午餐不得订购未取得信誉度A级配送餐资质单位的配送餐,确保学生吃上安全卫生的午餐。日常监管与长效机制结合,预防控制食物中毒事件。不得采购和使用《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严防食品交叉污染。学校要制定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自觉排除隐患、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和应急处置预案培训,提高防控食物中毒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此外,市民如果遇到餐饮服务问题可拨打电话9600111,执法人员将及时查处投诉举报和办理各类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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