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生产销售劣药处罚规定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8-20 13:47
人浏览

  假冒伪劣产品本身就会引起人们的反感,如果药品是假冒伪劣的话就更加可恶,因为药品是与人的身体健康关系极为密切的物品,就生产销售劣药处罚规定有哪些、按劣药论处的情形有哪些、假药和劣药的怎么区分,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生产销售劣药处罚规定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142、150条的规定,以及《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问题的解释》,犯本罪,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生产销售劣药处罚规定有哪些 

  二、按劣药论处的情形有哪些

  按劣药论处的情形有:

  (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

  (二)被污染的药品;

  (三)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四)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六)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属于以上情形的,都是应当按照劣药来论处的。

  三、假药和劣药的怎么区分

  假药不是药,吃了可能没害可能有害。比如,感冒冲剂,假药是用白砂糖兑色素,对人体没害。劣药是有药的功能,但是成分上可能不合格,对人体有害。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编辑整理的与生产销售劣药处罚规定有哪些相关的法律知识,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您就相关问题还有疑问的,欢迎向法律快车律师咨询。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