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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冷冻食品并不安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4-03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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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到,冷饮“俏”。近日因贪吃冷饮冷食而致病接受治疗的消费者增多。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日前发出警示:消费者应走出对冷冻食品卫生认识的误区,注意选择安全、卫生的冷冻食品。

武汉市工商部门近日对13批次雪糕、酸梅汤等冷饮抽检,竟有7批次产品不合格,部分产品微生物超标问题较严重。

  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发出的警示说:冷冻食品并不一定卫生,那种认为食品经过低温冷冻,肯定安全卫生的想法是错误的。伤寒杆菌和化脓性葡萄球菌均能在摄氏零下170度的温度生存。消费者食用含有这些细菌的冷冻食品易发生食物中毒,而出现腹泻、腹痛等症状。有的冷冻饮品融化后重新冷冻,质量也无法保证。

  该警示还说:消费者选购冷冻食品时,应注意检查保质期等内容,产品的口味应酸甜适宜,不得有苦味、涩味、酒味等异味,液汁应清澈透明、无杂质、无沉淀。此外,合格安全的冰冻食品、饮料也不宜食用得过多,否则会导致胃肠功能紊乱,出现腹痛、腹泻或咽部疼痛等病症。老人和幼儿更应该慎食冷饮冷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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