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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排量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到期终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9-11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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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优惠到期终止

  明年小排量车恢复执行10%购置税率

  中国鼓励购买小排量车辆的购置税优惠政策将在今年底到期後停止执行,为这项始于全球金融危机时期的扩大内需政策划上句号。

  财政部等部委周二发布通知称,自2011年1月1日起,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统一按10%的税率徵收车辆购置税。今年的政策是按7.5%的税率徵收车辆购置税。

  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并扩大内需,中国自2009年起针对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汽车推出税收减半的优惠举措,即购置税优惠税率为5%,助其在当年超越美国成为全球最大汽车市场。

  上述举措有效地刺激了中国汽车消费欲望,但亦不同程度增加城市道路拥堵状况,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此前公布的数据称,中国今年11月乘用车销量接近134万辆,再创历史新高,环比增长11.3%,同比增长29.27%。

  为解决交通拥堵状况,北京市政府此前发布规定,自明年起以无偿摇号方式分配车辆指标,2011年小客车总量额度指标为24万辆,其中个人占88%,且仅限名下在北京无车的居住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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