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专用发票认证,千万不要忘了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9-16 05:45
人浏览
专用发票认证,千万不要忘了期限对企业财务人员来说,一个不能忘记的日期就是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必须进行认证,或是到税务机关、或是采取网上认证。否则稍有疏忽就有可能酿成大错,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辽宁省锦州市一家铁路企业就是因为企业财务人员的一时疏忽,忘记了认证时限,一笔进项税额达13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能赶在规定的认证日期前到国税机关进行认证,结果13万元税款就无法按规定在当月进行抵扣,该企业当月销项税款又较大,这笔13万税款企业不得不先行缴纳。由于该企业规模较小,这笔税款对企业来讲数额巨大,企业财务人员无奈地说:这笔税款至少要抵扣5年以上,教训真是太深刻了,给我们企业资金周转和快速发展都造成了很大影响。

在此,提醒企业财务人员无论是到国税机关认证还是网上认证,千万不能忘了认证期限:其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其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其三在未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或虽已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但购货方已将专用发票抵扣联报送税务机关认证的情况下,销货方一律不得作废已开具的专用发票。

目前,锦州国税局直属分局正大力推行网上认证,已有40户企业受惠,网上认证方便、快捷,还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全天24小时随时都可认证,不仅降低了办税成本,而且还能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作者单位:辽宁省锦州国税直属分局)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