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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提高至3500元 9月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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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8 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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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网消息

  据新华社电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30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9级缩减为7级,并将其中第1级税率由5%降到了3%。法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

  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还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意味着个税起征点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

  为方便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办税,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限由现行的次月7日内延长至15日内,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税种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间一致。

  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指出,这次修改个税法将会在以下四个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第一,大幅度减轻中低收入纳税群体的负担。对中低收入者纳税负担的减轻是一个组合拳,一方面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以后,纳税人纳税负担普遍减轻,体现了国家对因物价上涨等因素造成居民生活成本上升的一个补偿。

  第二,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实行提高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变化联动,使一部分高收入者在抵消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得到的减税好处以后,适当地增加了一些税负。

  第三,减轻了个体工商户和承包承租经营者的税收负担。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以下的纳税人降幅最大,平均降幅约40%,最大的降幅是57%,有利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和承包承租经营者的发展。

  第四,方便了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纳税申报。这个调整的内容对纳税人有利。

  纳税人数减少约6000万人

  王建凡表示,个税法修改后,工薪收入者的纳税面经过调整,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这意味着有约6000万之前须纳个税的人不需要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只剩下约2400万人继续缴税。

  我国一年税收将减少1600亿

  王建凡表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使得收入全年税收减少1600亿左右。全年减收的1600亿中,提高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级距带来的减收大约是1440亿元,占2010年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的46%。如果按照9月1日实施的修正案来计算,今年的减收不会这么多,4个月的时间大概是530亿左右。

  参与讨论的叶青透露个税3种意见之争

  92%以上武汉工薪阶层或无需缴税

  本报讯(记者 杨金金)个税起征点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对于不少工薪阶层来说,这是一个振奋人心的好消息。

  “民意推动了个税改革”

  昨日下午3时许,在北京参与本轮个税讨论表决的叶青在微博中写道:“本人终身难忘经历此次激烈的人民大会堂个税之争。意见主要分为三派:通过3000的修改稿;下次再审议表决;提高免征额。最后经过高层会议形成这个结果。”

  “是民意推动了个税改革,以后我们还要共同推动财政公开民主。”能够参与此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审议,也充满巧合,叶青说:“作为人大代表,我有义务列席人大常委会议。本以为6月份的会议会审议预算法,我便在年初填写了参会单,没想到正好遇到了个税修正案审议。”

  对工薪阶层来说是个利好

  话语中,叶青难掩喜悦激动之情:“武汉平均收入较低,此次个税起征点调整后,对大多数武汉人来说是件好事。武汉的工资水平处于全国的中下游,预计92%以上的武汉工薪阶层无需缴个税。”

  从全国的情况来看,以3500元的起征点计算,预计全国只有8%-9%的工薪阶层需要缴纳个税。

  武汉市统计局发布的数据表明,2010年武汉市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275.25元。以此推算,个税起征点上调到3500元之后,大多数武汉在岗职工也无需缴纳个税。

  税务部门相关人士预计,新个税法9月执行后,武汉的工资薪金纳税总额可能有所下降。但此前数轮起征点上调后,武汉个税收入仍以每年两位数的幅度增长,预计今后个税收入总额仍将维持一定比例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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