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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厦否认仍按2000征收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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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8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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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冯尧)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上海厦门等地以个税申报软件未升级,仍按照2000元费用扣除标准征收个人所得税,引发争议。昨日,上海、厦门地税局纷纷作出回应称,纳税人9月1日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均按3500元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税,并称此前报道与事实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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