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单位为员工缴纳的商业保险是否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9-08 20:57
人浏览

国税函[2005]318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

商业保险不属于免税的保险金,因此应符合国税函[2005]318号文件的规定,需并入工资薪金中交纳个人所得税。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