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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牛户是否缴纳个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9-08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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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30号文件《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税后,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所以,养牛取得的饲养收入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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