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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奖给职工的奖金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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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8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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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1、为企业节支增效提的合理化建议,企业给职工发的奖金(1元、2元有时5元等)没有列到工资中,在其它科目中显示,是否交个人所得税

  2、发行的国债不是从头就购买的,属中间期持有的,没有等到最后就兑现了,这样是不是交税‚都交什么税?

  3、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伤基金本年度没有用完,是不是得做纳税调整交企业所得税

  答:1、你企业为职工发放的奖金按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8条的规定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国税函[2000]906号文明确:金融保险企业经营国库券的所得,即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国库券所得,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是指金融保险企业购买的国债未到兑付期而销售所取得的收入,应计入应税收入,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金融保险企业购买(包括二级市场购买)的国债到期(或分期)兑付所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予以免征企业所得税,但相关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金融保险企业经销、代销国债所取得的代办手续费收入,应计入应税收入,按规定计算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一般企业,也应适用此规定。

  3、根据上述,你企业应是参加工伤保险的,拨付给你企业的工伤费用应是按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明确的标准和范围拨付支付给工伤者的,你企业没有用完且余下的这部分也不支付给工伤者了,则应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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