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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补贴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4-27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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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一个事情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的项目主要就是相应的公民个人所得的,其中部分扶贫补贴也是要缴纳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扶贫补贴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扶贫补贴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补贴征税的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诸如防暑降温费、食堂补贴(午餐补贴)、采暖补贴、交通补贴等各项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不属于上述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并入职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补贴不征税的有: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5、公务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艰边补贴属于不纳税范畴。

  二、个人所得税免征额

  公众对“起征点”存在误解。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起征点”与“免征额”有着严格的区别:

  所谓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时不征税。一旦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则要就其全部的数额征税,而不是仅对其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

  所谓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二者的区别是:假设数字为2000元,你当月工资是2001元,如果是免征额,2000元就免了,只就超出的1元钱缴税,如果是起征点,则是不够2000元的不用交税,超出2000元的全额缴税,即以2001元为基数缴税。

  三、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并用法,注重源泉扣缴。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扶贫补贴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吗的全部内容。个人所得税的收缴都是需要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的,所以要多多注意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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