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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工资报个税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28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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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上班的人来说,都知道公司在发工资的时候,如果我们的收入达到了个税的起征点,就会代为扣缴个人所得税,而在社会生孩子,还存在很多人并不是公司的正式员工,只是临时工,临时工也有相应的工资待遇,很多人都认为临时工不需要交税,那么临时工工资报个税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临时工工资报个税吗

  临时工也是需要缴纳个税的,而且现在法律明确说明了临时工和正式工一样享有相同待遇。

  临时工工资个税计算

  1、按工资薪金计算

  临时工、季节工,与企业签定长期或短期劳动合同或协议,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以下简称“国税函〔2009〕3号通知”)的规定,其工资薪金允许在税前扣除。需要提供的资料:企业应提供工资明细清单、劳动合同(协议)文本、个人所得全员全额申报证明及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证明,注意按照工资薪金在税前扣除的话,不征收营业税,企业不需取得发票。

  2、按劳务报酬计算

  如不符合工资薪金在税前扣除的条件,属于劳务费在税前扣除,必须满足按照劳务缴纳个税,同时需要取得发票。劳务报酬个税计算公式如下:签劳务合同的话,800以内不用扣税,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但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5万元的部分,按照30%的税率缴纳;超过5万元的部分,按照40%的税率缴纳。因此,劳务报酬所得实际上适用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二、临时工工资相关规定2013年7月1日起,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新政最大的亮点是,明确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

  按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无论什么用工方式,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要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来执行。

  《最低工资规定》第二条指出,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二、个人所得税法计算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收入 - 三险一金(广州是五险一金) - 免征额(5000元)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还在确定中。

  假设A工资税前收入是10000元,五险一金(按广州来算)是1000元,

  按个税起征点5000元来计算,那么他的税后工资计算方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10000-1000-5000=4000元。

  参照新版税率表,即在3000-12000部分,则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10。

  应纳税额=4000*10%-210=190元。

  实发工资=10000-1000-190=8810元。

  三、怎样交个人所得税

  1、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并用法,注重源泉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2、工资薪金所得税实行扣缴制,由企业在发放给职工前进行代扣代缴,先到地税局办理代扣代缴相关手续。然后在发放工资前,由企业财务人员按照税法规定,核算出每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统一到当地地税局申报缴纳。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临时工工资报个税吗等知识,由此可见,根据法律规定,现在的临时工和正式员工一样是享有相关待遇的,因此临时工的工资也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一般是按工资薪资计算或者是按照劳务报酬来计算个税。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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