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期限
一、深圳市罗湖区地方税务局
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电脑编码尾数为1、2、3的,纳税申报期限为每月终了后1日至10日,尾数为4、5的,纳税申报期限为每月终了后11日至15日,尾数为6、7的,纳税期限为每月终了后16日至20日,尾数为8、9、0的,纳税申报期限为每月终了后21日至25日。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申报期限为每月25日之前。
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个人转让自建房地产,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
房产税:
电脑编码尾数为1、2、3的,纳税申报期限为每季度终了后1日至10日,尾数为4、5的,纳税申报期限为每季度终了后11日至15日,尾数为6、7的,纳税期限为每季度终了后16日至20日,尾数为8、9、0的,纳税申报期限为每季度终了后21日至25日。
企业所得税:
电脑编码尾数为1、2、3、4、5的,纳税申报期限为每季终了后1日至15日,尾数为6、7的,纳税申报期限为每季终了后16日至20日,尾数为8、9、0的,纳税申报期限为每季终了后21日至25日。
契税: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对随增值税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纳税申报期限在每月25号之前。
采用银行储蓄扣税方式缴税的纳税人应于每月14日前在纳税帐户中存足当月应纳税款。
货物运输业的营业税纳税期限电脑编码尾数为:1、2、3、4、5的纳税期限不变;6、7、8、9、0的一律在每月15日之前缴纳(不含15号),随之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一律在15日之前缴纳。
二、深圳市福田区地方税务局
(一)法人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查帐征收的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纳税申报期限:纳税人电脑编码尾数为0,1的,纳税申报期限为每月1日至15日;纳税人电脑编码尾数为3,5,7,9的,纳税申报期限为每月1日至21日;电脑编码尾数为2,4,6,8的为每月1日至28日。企业所得税应按季度申报,纳税人电脑编码尾数为0,1的,纳税申报期限为每季度终了后首月的1日至15日;纳税人电脑编码尾数为3,5,7,9的,纳税申报期限为每季度终了后首月的1日至21日;电脑编码尾数为2,4,6,8的,纳税申报期限为每季度终了后首月的1日至28日。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土地增值税按上述电脑编码划分。
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个人转让自建房地产,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
房产税于每年的3、6、9、12月份相应的纳税申报期限内缴纳。
(二)个体户纳税申报期限
1、纯地税个体双定户按月申报纳税,纳税申报期限为:电脑编码尾数为1,3,5,7,9的,纳税申报期限为每月1日至7日,电脑编码尾数为0,2,4,6,8的,纳税申报期限为每月1日至14日。
2、国地税共管双定户按季申报纳税,纳税申报期限为每季度终了后首月的1日至14日。
(三)法人双定户与个体户纳税申报期限相同。
(四)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国地税共管户,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由地税局单定征收的,其申报期限为每月的1日至22日。
(五)采用银行储蓄扣税方式缴税的纳税人应于每月14日前在纳税帐户中存足当月应纳税款。
(六)货物运输业的营业税纳税期限不分电脑编码一律在每月15日之前缴纳,随之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一律在15日之前缴纳。
(七)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三、深圳市南山区地方税务局
电脑编码尾数为0、1、2、3、4的, 纳税期限分别对应为每月的20、21、22、23、24 日之前;电脑编码尾数为5、6、7、8、9、的,纳税期限分别对应为每月15、16、17、18、19日之前;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土地增值税按上述电脑编码划分。
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个人转让自建房地产,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个体工商户按纳税卡上所示日期申报。
房产税于每年的3、6、9、12月份缴纳。
采用银行储蓄扣税方式缴税的纳税人应于每月14日前在纳税帐户中存足当月应纳税款。
货物运输业的营业税纳税期限不分电脑编码一律在每月15日之前缴纳,随之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一律在15日之前缴纳。
四、深圳市蛇口地方税务局
电脑编码尾数为单数的,纳税期限为每月终了后的1至20日,电脑编码尾数为双数、为0的,纳税期限为每月终了后的1至25日。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土地增值税按上述电脑编码划分。
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个人转让自建房地产,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房产税于每年的3、6、9、12月份相应的纳税申报期限内缴纳。
个体户的纳税期限为每月终了后的1至15日前申报。
采用银行储蓄扣税方式缴税的纳税人应于每月14日前在纳税帐户中存足当月应纳税款。
货物运输业的营业税纳税期限不分电脑编码一律在每月15日之前缴纳,随之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一律在15日之前缴纳。
五、深圳市盐田区地方税务局
新系统试运行后,盐田区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期限规定如下:
(1)纳税编码尾数是1、2、3、4的纳税人,纳税申报期限为每月10日前;
(2)纳税编码尾数是5、6、7的纳税人,纳税申报期限为每月17日前;
(3)纳税编码尾数是8、9、0的纳税人,纳税申报期限为每月24日前;
(4)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期限规定为:纳税编码尾数为双数的为每月10日前,纳税编码尾数为单数的为每月14日前;
(5)企业所得税季报统一为季度终了后15日内。
注:按季度申报的房产税是在季度终了后,再根据电脑编码相对应的纳税申报期限进行申报。
六、深圳市宝安区地方税务局
宝安区地方税务局申报期限以下新的纳税申报期限从2004年4月1日起执行。
(一) 按月申报税种:
营业税次月1-15日内;
城建税次月1-15日内;
教育费附加次月1-15日内;
文化事业次月1-15日内;
个人所得税次月1-15日内;
土地增值税次月1-15日内(房地产开发企业);
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个人转让自建房地产,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必须在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占用耕地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
(二)按季申报税种:
企业所得税季报季度终了1-15日内;
城建税季度终了1-15日内;
教育费附加季度终了1-15日内。
(三)房产税(按季申报):每季末月的1-15日内。
(四)其他特殊税种:
印花税、车船使用税、以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期仍按税法规定执行。
七、深圳市龙岗区地方税务局
下属各税务所纳税申报期均统一为:
(一)交纳增值税的国地税共管户(储蓄扣税户除外)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以及以带征方式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期为月(季)终了后10日内。
(二)纯地税双定户(储蓄扣税户除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以及以带征方式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为月份终了后10日内。
(三)储蓄扣税户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以及以带征方式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期为月(季)终了后15日内。
(四)其他纳税申报期仍按税法规定,即法人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纳税申报期限具体如下:
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为次月10 日内;
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个人转让自建房地产,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
企业所得税为季度终了后15日内;
个人所得税为次月7日内;
房产税为每季末月(以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的,于每月终了后10天内缴纳)。
(五)契税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六)耕地占用税
纳税人必须在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占用耕地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