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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股权新设立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是否缴纳契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9-12 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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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我企业经批准将某企业的债权转为股权,我们再拥有该企业的股权并成立了一家新的公司,使用原企业的土地和房屋,请问在办理更名时还用交契税吗?

  答:财税[2008]175号文件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对债权转股权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所以,对于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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