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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将不动产赠与其他个人征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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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2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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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我有两栋房子,现将一栋赠与我弟弟了,这种情况缴不缴纳营业税?

  答:国税发[2006]144号文件规定:

  一、 关于加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问题

  (一) 关于加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营业税税收管理问题

  1. 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包括继承、遗产处分及其他无偿赠与不动产等三种情况,在办理营业税免税申请手续时,纳税人应区分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属于继承不动产的,继承人应当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2)属于遗嘱人处分不动产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须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以及《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3)属于其它情况无偿赠与不动产的,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上述证明材料必须提交原件。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上述材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规范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退提交人,将有关公证证书复印件留存,同时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

  2. 对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发票或者代为开具发票。

  提示:根据文件规定,个人赠与不动产,带着相关资料到主管局办理免税。

责任编辑:鬼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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