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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和大学生开办有限公司有何优惠政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9-22 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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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我是08年大学毕业生,我爸爸是聋哑残疾人,我和我爸爸刚刚注册了一个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我想问一下,我和我爸爸这样的情况,能有什么样的税收优惠政策?

  答复:目前,对大学毕业生开办有限公司,国家暂未出台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如有相关政策,我局将于第一时间转发,并通过地税网站等方式公开,请及时关注。

  安置残疾人员就业的单位,可以享受如下优惠政策: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10人的,按每人每年3.5万元退还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按照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再加计1倍扣除。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低于25%、高于1.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5人的单位,可以享受政策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不得享受增值税或营业税优惠政策。

  另外,享受税收政策的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方可享受税收优惠:一是必须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员签订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单位实际上岗工作;二是企业必须依法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员缴纳所在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三是必须通过银行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员支付不低于所在县(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四是必须具备安置残疾人员就业的基础设施和规章制度。

责任编辑:鬼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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