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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他人虚开发票六十万换来有期徒刑整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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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2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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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7日,记者在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访时获悉,备受关注的吕春跃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终有结果:8月17日,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该案主犯吕春跃有期徒刑10年。

  据了解,2002年7月至2003年6月,吕春跃在明知没有业务往来的情况下,多次介绍郑州市融泰经贸有限公司和陕西富峰贸易有限公司为十家单位虚开4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和3份变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虚开税款61万余元,且大部分虚开税款均已抵扣。案发后,这些虚开税款很快被全部追缴。

  华龙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春跃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扰乱了国家发票管理制度和税收征管制度,已犯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最后,华龙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吕春跃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5万元,其他涉及本案的被告单位亦被判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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