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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家企业享税收优惠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8-16 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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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前结束的我市劳动保障部门联合税务部门对市区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劳服企业、服务型(商贸)企业年检工作中,市区有652家企业符合条件,将继续享受就业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据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介绍,此次年检的对象是经市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发证的需参加2009年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的企业,包括持有《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的劳服企业(含享受税收减免期满的);持有《认定证明》的2005年底前认定的新办或现有服务型(商贸)企业、加工型小企业;持有《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实体认定证明》的2006年1月1日以后认定的,符合当年新增岗位新招用持《就业失业证》或《再就业优惠证》就业困难人员的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加工型劳服企业等企业实体。此次年检认证,重点是对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人数及身份进行核定。内容包括是否按规定应安置的比例要求安置、安置本市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下岗职工、企业富余人员所具备的证明材料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是否与安置的下岗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或为企业从业人员交纳社会保险费等。

  据悉,目前我市已累计认定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劳服企业、服务型(商贸)企业共1621家,吸纳安置下岗失业人员12196人,起到了重要“蓄水池”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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