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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缴社保优先照顾中小企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8-16 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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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胡红伟)昨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相关通知,表示“重点向困难中小企业倾斜”。

  去年12月,三部门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定将今年到期的就业扶持政策延长一年。“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四项社会保险费率”、“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等4项政策执行期限延至2010年底。

  三部门强调重点关注中小企业,表示由于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受理中小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在职培训补贴的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优先予以批准。

  昨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朱宏任在全国中小企业工作座谈会上表示,明年要以营造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为基础,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中小企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扶持,缓解融资难担保难等问题。

  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周德文表示,中小企业所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降低税负和解决融资难。“降低税负最主要是调整营业税;加强中小企业的融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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