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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税局圆满完成“营改增”师资培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8-21 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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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贯彻落实“营改增”各项税收政策,确保天津市“营改增”试点工作平稳顺利的实施,按照《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天津市国税局于2012年9月13日至9月28日,在天津市财税干部培训中心举办了四期“营改增”师资培训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此次师资培训的内容主要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解读、试点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事项解读、增值税纳税申报解读、增值税发票及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规定解读、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解读以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讲解。培训对象为各单位主管局长,税政科、征管科、进出口科、收入核算科、办税服务厅、相关税源所的科所长、部分上述部门业务骨干及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共计350人次。参训人员将作为下阶段本单位对内培训及对纳税人培训的师资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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