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投资的借款费用可直接扣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9-24 10:29
人浏览
投资的借款费用可直接扣除自2003年1月1日起,纳税人为对外投资发生的借款费用,只要是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或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不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其利息支出可以直接扣除,不需要资本化计入有关投资成本。
摘自2003年4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