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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出租土地 租金不够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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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4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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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出租土地 租金不够缴税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胶州市地税局通过实施法律援助服务,顺利解决了一宗因低价出让土地、造成5.3万元土地使用税难以足额入库的问题,并终结了该市人为低价出租土地的现象。
  据了解,胶州市洋河镇袁家小庄村有80亩土地被出租用于投资办厂。该村村委会在签订出租土地合同时,不知道出租土地用于生产经营已发生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法律规定,出租土地用于生产经营,按出租土地的面积以每平方米最高4元的标准确定纳税额。村委会把租金定得过低,以至于最后不能负担土地使用税。胶州市地税局了解这一情况后,积极协调当地镇政府、村委会,为村干部和18位承租户举办了法律知识培训班,详细解释了合同法、税法等有关法规,并提出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由村委会和承租方进行协商,依法变更合同标的额或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土地使用税的承担者及缴纳事宜的解决办法。经过协商,新办法得到双方一致同意。
  “本来认为不用种地,可以挣点钱,结果一缴税不但不赚,还要倒搭钱,”村民张大爷既无奈又欣喜地说,“这不,多亏了税务局的同志,帮助我们讲清了政策,双方变更了租赁合同,使应该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全都补齐了,我们该得的也都拿到手了。”
  洋河镇分管财税的安副镇长介绍说:“我们将在全镇推广这一措施,把过去村委会遗留下来的因低价出租土地造成土地使用税不能及时足额入库、影响老百姓利益等问题,彻底加以解决。”据悉,此举将使洋河镇增加税收15万元。

来源:中国税务报2005.01.05高文,胡海啸,张梦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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