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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性补贴纳入工资总额须缴纳个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9-25 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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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常性的补贴‚如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将纳入职工工资总额‚和工资收入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近日下发《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

  企业职工福利费还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职工困难补助;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等。

  通知同时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据专业人士分析,这部分费用如果计入工资收入,可能会导致职工多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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