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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税款的滞纳金怎么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15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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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欠税以后如果没有及时补上,就会产生滞纳金,但滞纳金不是一直计算下去的,到了一定程度就会涉嫌犯罪。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欠税款的滞纳金怎么算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欠税款的滞纳金怎么算

  税务机关对检查出纳税人以前纳税期内应缴未缴税款如何加收滞纳金,重点是要明确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期限。计算起始时间是按照有关税种的实体法规定,纳税人应纳税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这一起始时间并不因税务检查的进行而发生改变,纳税人超过这一期限没有纳税,就发生了税款滞纳行为,当然这给税务检查工作增加了很大的工作量;计算截止时间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税款的当日,而不是至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或者下达之日。

  二、税收滞纳罚金是什么

  1、税款滞纳金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不及时履行纳税义务而产生的连带义务。

  2、有以下六种行为是需要征收滞纳金的:

  未按规定缴纳税款;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导致少缴税款、偷税、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欠税;抗税。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三、如何把握企业所得税的滞纳期限

  根据现行所得税政策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由于企业所得税的特殊性,实际工作中对于“预缴”和“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两个期限难于把握,理解不一,所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8]63号文件明确规定,“对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检查,宜在纳税人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之后进行。这种检查(包括汇算清缴期间的检查和汇算清缴结束后的检查)查补的税款,其滞纳金应从汇算清缴结束的次日起计算加收,罚款及其他法律责任,应按征管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因此,现行所得税政策下,纳税人滞纳企业所得税,应从年度结束后那个年度的 6月1日起开始加收滞纳金。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欠税款的滞纳金怎么算”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滞纳金其实收取比例并不高,受基数影响很大,但也不是说可以一直欠下去,税务部门会及时催收的。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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