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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体育业的计税依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9-14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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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业的营业额就是纳税人经营文化业、体育业取得的全部收入,这其中包括演出收入、播映收入、其他文化收入、经营游览场所和体育收入。

但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票价收入或者包场收入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演出公司或者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应由直接向用户收取数字付费频道收视费的单位按其向用户收取的收视费全额,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对各合作单位分得的收视费收入,不再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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