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内部单位间提供劳务如何纳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9-15 05:54
人浏览
问:我公司是大型施工企业,下设许多分公司。各分公司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请问:各分公司间提供劳务,提供机具设备,运输机械。分公司给总公司提供劳务等收入如何纳税。

  答:就建筑业而言,在中国境内从事建筑、修缮、安装和其他工程作业并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和个人,为建筑业的纳税人。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转包的,分包或转包人为建筑业营业税的纳税人。因此就你公司各分公司之间提供劳务,提供机具设备,运输机械,分公司给总公司提供劳务等而言,如果各分公司只是核算而未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则分公司不是营业税的纳税人;反之,则是营业税纳税人。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