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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经营者从事废旧物资回收能免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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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5 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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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和使用废旧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4]60号)对财税[2001]78号第一条的解释,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是不包括个人和个体经营者的。即使是个人和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也必须符合三个条件,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的单位。(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仓储场地。(三)财务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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