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个人如何计算缴纳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9-15 09:52
人浏览

  问:个人如何计算缴纳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

  答:我国的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即行邮税,是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和其他个人自用物品征收的进口税,包括关税及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1)课税对象行邮税的课税对象包括入境旅客、运输工具、服务人员携带的应税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馈赠物品以及以其他方式入境的个人物品等项物品,简称进口物品。

  (2)纳税人行邮税的纳税人包括携有应税个人自用物品的入境旅客和运输工具服务人员,进口邮递物品的收件人,以其他方式进口应纳个人自用物品的收件人。

  上述应税个人自用物品,不包括汽车、摩托车及其配件、附件。进口应税个人自用汽车、摩托车及其配件、附件,应当按照有关税收法规缴纳关税、增值税、消费税。

  (3)税率我国行邮税税目和税率经过了多次调整,现行行邮税税率分为50%、20%、10%三个档次,并且都采用比例税率:①烟、酒,税率为50%。

  ②纺织品及其制品,化妆品、摄像机、摄录一体机、数码相机及其他电器用具。照相机、自行车、手表、钟表(含配件、附件),税率为20%。

  ③书报、刊物、教育专用的电影片、幻灯片,原版录音带、录像带、金、银及其制品,食品、饮料和其他商品,税率为1 0%。

  ④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确定。

  (4)应纳税额的计算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实行从价计征。纳税人应当按照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当天有效的税率和应税物品的完税价格计算纳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完税价格×适用税率其中,完税价格由海关参照应税物品的境外正常零售价格确定。

  纳税人应当在海关放行应税个人自用物品前缴清税款。

  (5)减免税①我国常驻境外的外交机构人员、留学人员、访问学者、赴外劳务人员、援外人员、远洋海员,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有关国际机构的人员,可以享受一定的免征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待遇。

  例如,我国常驻境外的外交机构人员、留学人员、访问学者、劳务人员、援外人员连续在外每满180天,远洋海员每满120天,可以免税携带进境1件规定范围内的生活用品,包括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照相机、录像机、收录音机、组合音响等。

  ②不超过海关规定的自用合理数量的避孕用具和药品,可以免征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

  (6)少征或多征行邮税的处理纳税人的应税物品放行以后,海关发现少征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税款的,应当从开出税款缴纳证之日起1年之内补征。由于纳税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者漏征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税款的,海关可以从违反规定行为发生之日起3年之内向纳税人追征。

  海关发现或者确认多征的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税款,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也可以从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之内要求海关退还。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