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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量定额征收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9-15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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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具体规定如下:

(1)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数量;

(4)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计税依据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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