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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试试税收筹划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9-17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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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收筹划并不是今天才有的新名词,它与税收相生相伴,历史可以追溯到1935年英国的“税务局长诉大公案”。之所以被认为是新鲜事物,是因为受众群体的突然增加。

  税收筹划专家拒绝承认他们是新生的职业,他们更愿意称这是工作对象的变化。他们以前的客户通常是大型企业,有时会“顺带着这个企业的老总”;现在,更多的个人客户找上门来,从询问税务法规到要求代办报税——“只有在生产经营活动日益丰富、税收制度日益复杂时,纳税人才有可能通过筹划,减轻税负”。


税收筹划(图片来源:《钱经》)

  时点的作用很重要,筹划发生在纳税前,发生在之后的行为,人们通常称为“逃税”。不要试图挑战法律,税收筹划和违法一点沾不上,它绝对是合法行为。在英国1935年的大案中,一位上议院的爵士作出了这样的声明: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事业,如果依据法律作出的安排确实可以少缴税……那就不能强迫他多缴。——这被看作是“税务筹划”最有力的开篇。

测试 你需不需要税务筹划? 请回答如下问题,以便于你了解自己是否需要进行一定的措施,进行税务筹划。
 1、你的月薪在五位数以上?
 2、你不是单身?
 3、除了薪水,你有其他的收入来源?包括投资行为。
 4、 总有其他机构愿意支付你一笔额外的收入?
 5、收入增加了,你却发现生活水平其实没有什么变化?
 6、 你热衷于各种投资?名下的账户金额变动频繁?
 7、你总需要跨城市、跨地区、跨境工作?
 8、你每每看到自己的税单都会心痛?喜欢用“这个月又缴了一台液晶电视”来衡量那个数字?
 9、你讨厌计算,更不喜欢照着一大堆复杂的公式输入数据?
 10、 像前文中我们提到的Jeef一样,你也总有各种固定开支,让你生活在“城市平均收入”以下?

 答案:
 ·如果有3个问题你回答“是”,就说明,你应该去见一位“税收规划师”,听听他的建议了。
 ·如果有4~6个问题你回答“是”,就说明,也许你应该马上做一份“税收规划书”了。
 ·如果回答的“是”超过7个,那完成税收规划后,也许你就可以多一套家庭影院了。要知道,消费上交的税金,也是支持国家经济建设的重要部分啊。

  如何让财富最大化

  尽管美国的税法以厚著称,但再复杂再细致的法律也没有没挡住人们的“财务活动”——在鲁柏·默多克的资产名单上,有一串数不清的控股公司名称,其中在英国的一家名为“新闻投资公司”,这家公司在过去的11年中,获利14亿英镑,却分文所得税未缴,筹划创造了默多克的利润。

  野蛮者抗税,愚昧着偷税,精明者筹划税收。然税人追求财富的最大化是天性,税收筹划早已不再是边缘话题——税务报有《税收筹划》专刊,北京地税局有《节税读本》,来自上层建筑的声音,说明了合理节税的权利。

  不是只筹划一天

  有没有一种方法,学会了就可以不要再请教专家,自己实现“节税大计”?这样的方式……

  当然没有!

  就算熟读税法,也不一定通晓经济手法;即使又懂税务、又懂经济学,也不一定能紧跟所有政策变化;什么都懂,也难免会没时间实践检验。总之,税收筹划是一个复杂的行为,越是收入多元化,税种越复杂,筹划的空间和那、难度就越大,必须结合每个目标的不同需求,设计方案、综合评定、核算成本、控制风险甚至于长期实施,这是一个专业团队的工作。

  当然,这并不是指个人无法实现自行筹划,绝对可以,我们会在后面给出一些“筹划模型”,只要把自己的情况套进去,再比对一下纳税金额,就知道有没有用了。

  但是,必须要提醒的是,税收筹划同样存在风险:

  可能会违法。尽管筹划的初衷是在合法的前提中进行规划,但如果你对税收政策的把握不精,以致操作出现偏差,很可能会触及法律法规,可能还要有惩处。

  得不偿失。这是计算中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如果计算失误,最后导致筹划减免的金额不能抵消筹划费用,或是两相差距甚小,却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系统风险。我国的税务法律法规正处于休整阶段,每个纳税人的需求又有不同,某一种筹划模式很可能会短时间内失效或需要作出调整。

  尽管如此,通过系统规划达到个人财富最大化的目标,还是有迹可寻的。

  简单的“筹划模型”

  一位税收筹划师分析,税收筹划以往所以不受重视的原因,是逃税的成本低廉,企业或个人不需要进行专业规划的花费。即使偷漏税被查到,一般是数倍的罚款,刑事责罚和和社会谴责并没有施加在逃税者身上;从这个角度看,普通人热衷于税务筹划,绝对是好事,说明了对法律的尊重。

  在税务筹划中,有这样的一些规律:合法,有效和可行。合法我们已经讲了很多,至于可行性和有效性,要依照每个人的不同情况策划,我们将就4类常见的问题,让税务专家设计出筹划的模型。

  如果有兴趣,你可以依样画葫芦,给自己做一个“税收规划DIY”。

  DIY策略之一 少要一点年终奖

  这是经典的筹划案例,奖金高不一定就意味着实际收入高,是因为对应的税率不在一个档上。一般情况下,收入越高,但对应的级别的差距就越大,所以,你不如主动降低奖金额度,既保证收益最大化。

  例:TOM和JERRY在同一个部门工作,分别是项目组长和业务骨干,由于业绩出色,公司在年终分别一次性给了他们125万和12万的奖金,两人的当月工资一样是10000元。但扣过税后,却是JERRY的钱数高一些。问题就出在,年终奖的纳税方式上。

  TOM的税单:

  ◎ 年终奖缴税

  (1250000/12)×45%-15375=547125元

  对应的税率为45%,速算扣除15375(一次性发放奖金,可以按月扣除,但不能再减1600)

  ◎ 当月工资缴税

  (10000-1600)×20%-375=1305元

  当月共缴税:548430元

  税后收入:711570元

  JERRY的税单:

  ◎ 年终奖缴税

  (1200000/12)×40%-10375=469625元

  对应的税率为40%,速算扣除10375

  ◎ 当月工资缴税

  (10000-1600)×20%-375=1305元

  当月共缴税:470930元

  税后收入:739070元

  专家点评:TOM和JERRY的奖金数目相差不多,但却差了一个税档,所以扣除数也发生了变化。这个例子中,如果TOM的奖金是121万或者是120.01万,净收入仍会比JERRY低,所以应主动调整收入结构,可以把相差的5万元奖金以其他形式(如津贴、补助)或选择在下月发。这种模式的巧妙就在于控制累进的税档,一旦超出限定范围,税率就会提高5%。

  DIY策略之二 改变签约模式节双税

  新闻从业人员被视作高收入群体,是重点监控的行业之一,我们索性就以这样的身份来计算一下,采用一种模型,不但纳税人自己的利,还可以为所在公司节约所得税和行政资源。

  例:HELEN新面试的报社正处在上升期,给出的薪水优厚,公司的HR表示,可以付给她3万元的月薪,但HELEN的财务规划师却劝她,不要与这家公司签约,只作为长期稳定的供稿人,这样一来,一年可以多收入。

  ◎ HELEN如果签约成为报社员工:

  应缴所得税按照工资薪金的标准扣税:(30000-1600)25%-1375=5725元

  税后收入:30000-5725=24275元

  ◎ HELEN如果是杂志的撰稿人:

  应缴所得税按照稿酬标准扣除:30000×(1-20%)×20%×(1-30%)=3360元

  每年的总收入将增加:(5725-3360)×12=28380元

  专家点评:按照规定,受雇于报纸的记者编辑,在本单位的报纸上发表的作品所得,要记入工资收入;按照第二种方式,不但个人节税,报社还可以节省一笔企业所得税,是双赢的方式。但这样的付酬方法要建立在双方信任的基础上,而且要确保这家报社的收入结构是稿酬收入占有较大比例,如果这家单位实行的工资收入中不包含稿酬部分,就没有办法使用这个模式了。

  DIY策略之三 细细收入你的拆分

  正如我们之前提到过的AMMY的例子一样,用很多人的收入构成是由不同的项目构成的,如果把所有收入汇总,按照工资薪金统一发放,显然是缺乏规划思想的行为,AMMY之所以缴少少的税却过着“小资”一般的生活,就是因为她节税得当。

  例:会计师周鹏的家人发现,他们总也见不到她的面,一个星期以前,她为一家青岛的民营企业做了一份年度审计报告,获得了7万元的报酬;昨天,她又给一家事务所翻译了一套英文资料,翻译费2万元;她还固定为一家职业技术学院教授会计课,每个月的收入是1.5万元,当然,偶尔还会有其他的小额进项,比如发表一篇小文章,得到780元稿酬。

  因为是会计师,周鹏早就把自己的税目理得清清楚楚了:

  审计报告是一次性提前付款的,周鹏预估到青岛之行的所有花销大约在3万元左右,于是与企业协商只收取现金4万元,由这家企业代为扣缴,其他3万元的花销,她可以提供票据,让企业以报销的形式支付,这样一来,仅此一项,她就可以节税:

  30000×(1-20%)=24000元

  此外,其他收入纳税情况如下:

  翻译文件:20000×(1-20%)×20%=3200元

  授课:15000×(1-20%)×20%=2400元

  稿酬:0元

  如果这项收入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税的话,税款为:

  (15000+20000+70000+728)45%-15375=31875元

  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节税:29275元

  专家点评:这是巧用按“次”征税的规定,分笔取得收入。周鹏以上的这些收入,全都是由不同性质的劳务获得,本身没有连续性,所以可以分笔计税。如果给这家民营企业的审计报告作了三个月,每个月企业分3次支付7万元,因为有连续性,不论是按月取得还是一次取得,扣税仍旧要按照“一次”进行。

  DIY策略之四 如果你不是居民

  如果你不是本国的居民,情况会怎样?我国的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人,其实由两类构成——居民和非居民,我们之前介绍的税收政策,一般都是对于居民而言的;对非居民而言,依照在中国境内逗留的时间做出判断——离境时间超过90天(港澳人士为180天),不征收所得税。

  例:一位香港的工程师受雇于一家美国公司,在2005一年度,他回美国总公司受训,共有80天不在国内,此外,他还回香港探亲,一共10天。这一年度,他的年薪是96000元。

  2006年度,这位香港的工程师受总公司委派,在其香港分公司工作了185天才回到内地,但根据他的行程记录,在香港分公司工作期间,他有6个休息日回到深圳打高尔夫。

  他这两个年度,要不要缴税呢?

  专家点评:不征收非居民的境外所得,这是国际惯例。但是,区分离境时间和非居民身份非常重要。这位工程师是香港人,尽管他受雇于美国公司,仍要以180天的标准衡量。所以,在2005年,他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年薪/12-扣除基数)×税率15%-速算扣除=每月纳税额

  (96000/12-4000)×15%-125=475元

  全年需纳税5700元。

  在2006年,他离境时间超过180天了,虽然有入境记录,但是以游览为目的,而不是工作,这一过程中不产生利得,所以不记入“境内工作时间”,所以,无需缴税。

  tips

  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来源於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年12万自行申报纳税”是国家加强对高收入者的收入调节力度的一个手段,也是为将来施行全民申报铺路,对真正需要监控的人群,有关部门已掌握了相应的信息来源,但对广大普通纳税人来说,只有借此提高了纳税意识,才能真正理解税收筹划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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