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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罪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0-08 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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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事情都是相对存在的,也因此只要有税收存在,就必然伴随着逃税这种恶劣的现象。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2019逃税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逃税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偷税漏税逃税的区别有哪些?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逃税罪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逃税罪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2、对单位犯罪的处罚:

  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二、逃税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3、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三、偷税漏税逃税的区别

  1、按照新《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偷税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伪造(设立虚假的账簿、记账凭证)、变造(对账簿、记账凭证进行挖补、涂改等)、隐匿和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二是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以冲抵或减少实际收入)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三是不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仍然拒不申报;四是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即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制造虚假情况。

  2、逃税漏税:广义的逃税是指纳税义务人采用各种手段逃避纳税的一种行为。具体可分为两种:

  (1)采用非法手段少纳或不纳税的行为;在西方国家一般称“逃税”,在我国称“偷税”、“抗税”、或“漏税”;

  (2)采用合法手段少纳或不纳税的行为,称为“避税”。狭义的逃税指纳税义务人采用非法手段少纳或不纳税的行为。

  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逃税罪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逃税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偷税漏税逃税的区别的相关内容。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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