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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登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9-12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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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登记

  服务对象

  变更登记的纳税人

  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一、名称变更

  1、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二份

  2、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3、 主管部门批文、公司章程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一式二份

  4、 原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5、 税务登记变更表一式三份

  二、地址变更

  1、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二份

  2、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3、 新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4、 原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5、 税务登记变更表一式三份

  6、 特殊变更联系单

  三、跨区变更

  1、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二份

  2、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3、 新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4、 原《税务登记跨区变更表》

  5、 原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6、 税务登记变更表一式三份

  7、 特殊变更联系单

  四、法人(负责人)变更

  1、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二份

  2、 主管部门批文、公司章程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注明新法人姓名)一式二份

  3、 新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4、 原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5、 税务登记变更表一式三份

  五、经济性质变更

  1、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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