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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注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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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3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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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税务登记证(注销)

  办理单位:余杭区财政局(地税局)

  办理地址:余杭区财政局(地税局)办事大厅

  办理程序: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核销。

  所需材料: 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当向地方税务机关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主管部门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承诺时限: 经地方税务机关核准(原则上定期定额纳税人在缴清税款和发票后,即时予以核准;其他纳税人30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准[有偷税、欠税的纳税人除外]),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注销工作完毕,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发放《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办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咨询电话:86243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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