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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注册税务登记需经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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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3 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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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需提供有关证件、资料交税务机关审核

  (1)内资单位应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营业证明或有关部门批准成立证明

  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银行开户许可证

  委托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单位公章和财务专用章

  房屋产权证书或租房协议

  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全国统一代码证书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2)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应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由企业董事会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申请登记证件

  企业总机构营业执照

  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总机构的合同、章程(独资企业可免提供合同)

  银行开户许可证

  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全国统一代码证书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2.填报《税务登记表》

  3.填报《税务登记表》后事项

  税务机关应自收到纳税人填报的税务登记表、提供的证件、资料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并发《注册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或《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税务注册证》及其副本以及购领发票凭证等证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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