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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注册的公司如何税务登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1-22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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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新注册的公司来说,新注册的公司往往需要符合相应的一些条件,比如说注册资本的要求,同时,新注册的公司还要办理相关的一些公司登记手续,例如说公司一个税务登记,那么新注册的公司如何税务登记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新注册的公司如何税务登记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新注册的公司如何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应当加强税务登记证件的管理,采取实地调查、上门验证等方法,或者结合税务部门和工商部门之间,以及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之间的信息交换比对进行税务登记证件的管理。

  税务登记证式样改变,需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的,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二、办理资料要哪些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公章;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人单位提交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集体、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非法人单位提交上级主管部门代码证书复印件;

  (5)单位邮编、电话、正式职工人数;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证件登记

  县以上(含本级,下同)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是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税务登记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税务登记证验证、换证以及非正常户处理、报验登记等有关事项。

  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实施属地管理,采取联合登记或分别登记的方式办理税务登记。有条件的城市,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可以按照“各区分散受理、全市集中处理”的原则办理税务登记。

  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应当对同一纳税人核发同一份加盖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印章的税务登记证。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新注册的公司如何税务登记的相关知识。再新注册的公司进行税务登记的时候,需要按照税务登记的一个相关的规定来进行税务登记。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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