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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养殖饲养用地是否免交土地使用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9-09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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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直接从事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是否免交土地使用税?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五项规定“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鲁地税函【2008】126号文,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免征土地使用税,是指直接从事于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包括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不包括单位或个人违反规划用途进行的种植、养殖、饲养等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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