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用于饲养的土地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9-09 21:57
人浏览

  【问题】

  我企业在某镇有一个养猪场,饲养种猪,有猪场有办公用地,请问这两种用地是否都可以免缴土地使用税?

  【解答】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2006年第483号)第六条第(五)款规定,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地[1988]15号)第十一条关于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的解释规定,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是指直接从事于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

  提示:根据文件规定,只有猪场可以免,办公用地不能免征,要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