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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征收范围的类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9-03 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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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了五种类型的产品:

  第一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

  第二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三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等。

  第四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五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2006年3月21日,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对消费税的税目、税率进行调整。这次调整新增了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取消了“护肤护发品”税目;并对部分税目的税率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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