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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抵扣范围包括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17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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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对一些特定的消费产品或者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中征收的一种税。那么消费税抵扣范围包括哪些?消费税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消费税抵扣范围包括哪些

  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已税化妆品原料生产的化妆品;

  3、外购已税珠宝、玉石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已税鞭炮、焰火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已税汽车轮胎(内胎和外胎)原料生产的汽车轮胎;

  6、外购已税摩托车零件生产的摩托车(如用外购两轮摩托车改装三轮摩托车);

  7、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8、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9、外购已税实木地板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10、外购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11、外购已税润滑油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二、消费税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2)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l-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消费税抵扣范围包括哪些以及消费税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等相关法律知识。在这小编提醒大家一句,消费税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楚雨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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