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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控机所增值税税额是否可以抵免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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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9 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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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我是建安企业安装税控装置,所支付的费用款项是否可以抵营业税额?

  答:吉地税发〔2005〕78号规定:纳税人购置税控装置的费用,经主管县区局确认后,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和使用税控收款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67号)的规定,享受税前抵免的优惠政策。

  财税[2004]167号文件规定: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所支付的增值税税额(以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准),准予在该企业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凭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免当期应纳增值税或营业税税额,或者按照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依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免税额:可抵免税额={价款/〔1+17%〕}×17%当期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下期继续抵免。

  提示:根据文件规定,您购置的税控机所承担的增值税税额,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以抵免当期您应纳的营业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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