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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进口的佣金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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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9 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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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您好,我们作为国外厂家的代理销售,现销售一单设备给国内客户。客户将全额款项付给国外厂家,国外厂家返回给我们的佣金部分,请问该佣金(美元)在国内需要交税吗?在什么环节交税,入美元帐户时,还是结汇时?税率多少?我们公司需要开具发票吗?开具什么款?急需您的帮助,谢谢。

  答:你好。从你所说的情况看,你们实际上是为国外厂家提供代理服务。《营业税税目注释》(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代理业,是指代委托人办理受托事项的业务,包括代购代销货物、代办进出口、介绍服务、其他代理服务。并解释称:代购代销货物,是指受托购买货物或销售货物,按实购或实销额进行结算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由于你们的这种代理劳务是在国内进行的,因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需要缴纳营业税。税目为“服务业-代理业”。税率为5%.

  在什么环节纳税,实际上也就是一个纳税时间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对于该条款的具体含义,国家税务总局未给予进一步的解释。我们的理解是两种情况下哪个时间在内即按照哪一个确定纳税义务。比如说先收的款,后开的发票,那么就应当以收款时间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而如果先开的发票,后收的款,则以开具发票时间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再结合你单位的情况,如果你单位先收的款,那么,你单位就应当在收到国外厂家付给你们款项时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果是先开票再向国外厂家索要代理费,那么就应当以开票时间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在这种情况下,你单位应当开具(代理)服务业发票,发票上注明的款项为佣金,或者代理佣金,或者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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